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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优秀农民工可享受系列优惠 住房可纳入廉租房或经适房范围,同时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得到保障
“我想落户城镇,但在那里没有住房,怎么办呢?”近日,一些符合入户城镇条件的优秀农民工提出困惑。市劳动部门释疑:入户后没有住房的,可纳入当地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政策范围,解决其住房问题。
这是我市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的优惠政策之一。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为吸引和鼓励更多的优秀农民工来肇工作,入户城镇的优秀农民工除在住房问题上可得到解决外,还可享受系列优惠政策,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得到有力保障。
《肇庆市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实施办法》规定,经核准入户的优秀农民工可以将户口迁入自有住房、用人单位的集体户口,所在用人单位或个人不能解决入户的,可迁入当地政府指定的户籍代管机构;经核准入户的优秀农民工,除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外,迁入地和迁出地均不得收取其他任何相关费用;经核准入户的优秀农民工,其配偶和16周岁以下子女或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在校高中生可随迁;经核准入户的优秀农民工,其子女的入学入托,由户口所在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政策就近安排。
此外,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后,其人事关系可挂靠入户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原有身份可在档案中予以保留。县级以上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应为其提供职业介绍、劳动合同鉴证、档案托管等“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记者 梁毅娟) 来源: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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