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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因超过一年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者未换证被注销机动车驾驶的问题比较突出,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最近,省公安厅交管局出台措施进一步解决上述问题,简化了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程序:由公安交通车管部门受理后直接安排科目考试,不须提交《培训记录》。具体程序:
1、申请人携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照片及驾驶证注销证明或原驾驶证,到原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报名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向车管所申请预约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长途驾驶项目除外),具体考试时间由车管所按规定安排并通知申请人。
3、所有考试科目合格后,由车管所核发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以本次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日期为准。
该项业务仅限于超过一年未换领机动车驾驶证、超过一年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被撤销、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重新申请驾驶证不属此范围。其中超过一年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驾驶证的至2008年12月31日止,仍可在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恢复工作,不须重新考试;自2009年1月1日起,该种情形的申请人须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按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程序办理。
超期未交体检、未换证被注销驾驶证重新申领办事流程
一、办事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原《机动车驾驶证》;
3、彩色、白底驾驶证标准照片(不着制式服装)10张;
4、《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5、《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6、《机动车驾驶证注销证明》。
上述复印件均为A4纸
二、办事流程
1、申请人持身份证、驾驶证到车管所办证大厅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填表;
2、到三楼档案中队办理驾驶证注销手续,出具《机动车驾驶证注销证明》,交回原驾驶证;
3、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
4、持办事所需资料到车管办证大厅报名,等候通知预约考试;
5、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
车管部门按标准收取考试费用。(肇交宣) 来源:肇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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